咨询人:黄利俊
电话:18607368529 咨询人在武陵区一家超市购买了一包湘亮牌黄山贡菊,生产商标注为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1443078100158,生产商地址为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药山镇民康村五组。经过咨询人查询发现,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的类别编号为茶叶1401,而菊花茶属于代用茶许可编号应当为1402。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未有该菊花茶的生产许可。并且该产品商标上带有R标志,表明该商标湘亮已经完成商标注册。但是咨询人通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查询却发现所有的“湘亮”商标的注册人或公司均不包含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信息中的商标信息中也未包含“湘亮”的商标信息。 因此咨询人怀疑涉案为假冒伪劣产品,望贵局予以查证,涉案食品是否为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如确为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请查证是否有上述违法行为存在。谢谢。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24164527.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624164601.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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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6-30 08:58
帖内置顶 – – 2020-06-30 10:20
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投诉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去核实,经查证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获证准批的食品类别为茶叶及相关制品,类别编号:1401,类别名称:茶叶,品种明细:绿茶、红茶、乌龙茶、花类代用、茶果类代用茶等。您反映的该公司生产的黄山贡菊在其生产许可范围内。不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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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0-06-26 15:26
30类“湘亮”商标真实有效,属于个人名义注册,注册地址和上述菊花茶包装上地址一致。至于有没有取得生产许可,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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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0-06-30 08:58
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投诉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去核实,经查证湖南湘亮洞庭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获证准批的食品类别为茶叶及相关制品,类别编号:1401,类别名称:茶叶,品种明细:绿茶、红茶、乌龙茶、花类代用、茶果类代用茶等。您反映的该公司生产的黄山贡菊在其生产许可范围内。不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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